上海強生搬場公司的融通倉業務
[ 時間:2013-05-31 09:28 點擊: ]
1.倉單質鉀業務模式
關于倉單質押業務模式的說明:融通倉不僅為金融機構提供了可信賴的質物監管,還幫助質押貸款主體雙方良好地解決質物價值評估、拍賣等難題。在實際操作中貨主一次或多次向銀行還貸,銀行根據貨主還貸情況向貨主提供提貨單,融通倉根據銀行的發貨指令向貨主交貨。
1)倉單質押業務模式適合的條件和范圍
倉單質押業務模式適合的條件具體如下。
(1)客戶應具有經營倉單項目下貨物的資格,并且是主營業務并與銀行有較好的合作。
(2)物流供應商應具有符合質押貨物要求的倉儲、運輸條件和資質。
(3)物流供應商具有豐富的倉儲管理經驗、專業人員及操作規范適用于物流供應商和客戶的資質較高企業。
(4)物流供應商具有健全的網絡和信息系統。
倉單質押業務模式適用于質押物不流動、整進整出的業務,如鐵礦砂、煤、農產品;適用于質押物價格穩定、貨損貨差小、易于長期存放的業務;適用于經營性流動資金量大的客戶業務范圍。
2)倉單質押業務模式應用中的注意事項
倉單質押業務模式在實際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如下。
(1)如果使用倉單部分提貨,要收回原先出具的倉單再重新出具倉單分割一單。
(2)銀行應對物流供應商和客戶的信譽、資質和財務狀況進行核定。
(3)在分析、預測價格變動趨勢的基礎上確定倉單質押率。
(4)對價格穩定且質押期較短的,可提高質押率,反之,則降低質押率。
(5)操作中銀行應辨別倉單真偽。
(6)銀行應時刻掌握倉單質押物的市場行情。
來源:上海強生搬場運輸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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